作者:武冈律师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73386 更新时间:2016-12-19
姓名:王长刚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职务职称:邵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党支部书记、主任、二级律师、邵阳学院客座副教授
简介:湘潭大学法律系毕业,现任湖南越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湖南省优秀律师。曾任武冈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兼任市长法律顾问,邵阳仲裁委(武冈)秘书长,武冈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8年起任正局级领导,曾兼任武冈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湖南云山律师事务所(原国办)党支部书记。是武冈市第三届政协常委(中共界别),是邵阳市律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是武冈市现有执业律师中惟一具有高级职称的律师。
王长刚律师2015年5月响应中央“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毅然辞去党内外一切职务,转为全力提升湖南越明律师事务所品牌效应。 王长刚律师1990年考获国家律师资格,2006年考评为三级律师。先后在武冈市法律援助中心、湖南云山律师事务所(原国办)、湖南(长沙)天恒健律师事务所、湖南(省直)人和律师事务所执业。
王长刚律师曾被多次评为武冈市优秀律师。2008年5月被评为湖南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017年12月被评为邵阳市第三届优秀律师,2019年8月被评为湖南省优秀律师,2020年7月被授予邵阳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其经典案例被编入湖南省司法厅主编的《和谐的音符》一书中,其优秀事迹曾刊载于《人民网》、《中国律师网》、《中国青年报》、《农民日报》、《南方工报》、《湖南律师网》、《三湘都市报》、《邵阳党建网》,武冈市电视台曾为其制作《法制卫士——王长刚》专题片,邵阳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其优秀事迹进行采访和报道。 王长刚律师以非诉讼业务为主,现担任十几家武冈市重要国家机关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王长刚律师以刑事辩护为特长,曾承办了“蔡某故意杀人案”处有期徒刑15年;“邓某故意伤害致死案”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万某贪污受贿、伪造公文印章案”,其中贪污受贿被判缓刑,伪造公文印章被判免于刑事处分;“曾某故意伤害案”被判无罪;“许某强迫交易案”被判无罪。
王长刚律师曾长期主管公证律师、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涉法涉诉工作。其一家是法学世家、政法世家,生于斯、长于斯,深深热爱着千年王城、福地武冈,二十余年诉讼生涯,沐雨栉风,扎根在这方热土,如今已是根深叶茂,生机盎然。 王长刚律师的宗旨是“热心服务,诚信守法”,作风是“稳健有力,迅速果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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